到目前为止,我国绝大部分居民在家庭中对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价值较高的废物作为废品单独收集,然后卖给“回收工”,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在城市居民区流动地或半固定地收集废旧物品,他们由于奖金和场地所限,不能使用生活垃圾撕碎机处理回收来的废品,只能再卖给废旧物资回收站。目前我国“拾荒 人员”的数量没有完整统计,根据典型城市的调查估算,应在600万人以上,是环卫系统职工总数的2倍以上(实际上,有部分环卫职工也在收集废品)。这些人员以此为谋生手段,他们也许并不清楚环境保护或循环经济的概念,但对收什么垃圾以挣钱是很清楚的,不能挣钱的垃圾肯定是不会收的。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生活垃圾的价值分类收集。
我国总体上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劳动力成本低,这种状况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如果就业充分,不能就业的人也有比较好的社会保障,这种状况就会改变由于我国通常将城市垃圾中可回收的物品称为“废品”,而将其余俗称为垃圾, 其中被称为垃圾的由城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而废品的收运和处理由其他部门负责。 因此,目前城市建设部门统计的城市垃圾清运量基本不能反映“废品”部分。此外, 统计内容的差异导致我国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难以得到的统计和反映。